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9 12:27:38   浏览量: 456

新人社函〔2017〕1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健全干部驻村(社区)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深化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支持和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投身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以下简称访惠聚)驻村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现就有关职称政策通知如下:

一、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二、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经同级访惠聚办公室核实后,填写相应的免试审批表(可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经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职称外(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中需现场答辩的,可免于参加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现场答辩环节不实行量化赋分的,按照通过现场答辩环节对待)。

三、参加驻村管寺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驻寺、支教期间在职称评审方面与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免试手续分别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实,由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

四、请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区属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将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相应的职称工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录在案,且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五、以往所发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2017425

 


  • 主管单位: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指导单位:巴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主办单位:新疆楼兰网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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